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本条规定,结合上述财产定义,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和奖金。工资是指按期支付给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给予的金钱或实物。
2.生产经营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中获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工商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和发明创造者享有;至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转让或者许可知识产权取得收益,收益归夫妻双方所有。
4.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或遗赠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已故父母的遗产,另一种是结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赠送的礼金和礼物。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表示某项财产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给丈夫或者妻子,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不能将一方配偶接受的遗产和赠与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结合现实生活,双方应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婚后个人财产改善后的增值,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修缮、装修、改建婚前一人所有的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双方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应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所得利息;
(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一次性有偿离职服务,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4)丈夫或妻子因意外中奖而获得的奖金或奖品;
(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抚恤金、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双方共有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产生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