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到十一小长假了,你知道加班工资怎么算的吗?下面我们就来讲讲法定节假日包括平时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基数: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加班工资的计算原则,这些原则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计算依据。
劳动合同约定优先:如果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加班工资基数,那么双方应按照此约定进行计算。但这一约定不能低于当地的较低工资标准,也不能存在欺诈或胁迫劳动者的情形。
劳动合同工资总额作为基数:如果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工资数额,但未明确加班工资基数,那么应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总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若工资项目分为多个部分(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则应以这些工资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
协商确定: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不明确或引发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重新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可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商协议。
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基数: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工资数额及加班工资基数的情况下,应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工资收入应是在正常劳动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取得的收入,且已支付的加班工资应予以扣除。
接下来,我们根据镇江市总工会提供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加班工资基数除以21.75(月平均工作天数)乘以加班天数再乘以300%来计算。这是因为法定节假日是全民共同的休息日,加班应给予更高的补偿。
休息日加班工资:按照同样的方法计算,但补偿比例为200%。休息日虽然也是休息日,但相对于法定节假日来说,其加班补偿略低。
平日延时加班工资:按照加班工资基数除以21.75再除以8(小时/天)乘以加班小时数再乘以150%来计算。这是因为平日延时加班并未占用劳动者的完整休息日,所以补偿比例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这些原则和公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加班工资计算依据,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