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有怎样的原则
夫妻离婚时,矛盾的焦点通常集中在财产如何分割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共同财产明显多元化。除了原有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外,还有其他新的夫妻共同财产,如知识产权收益和股票。那么,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呢?
在中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不仅体现在《婚姻法》的各项法律规范中,也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即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和平等的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孩子和妇女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给女方更多的财产份额,还可以分配一些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造成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和生理特点来看,女性离婚后找工作和谋生能力都弱于男性,更需要社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法定财产不能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3.利生利生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共同财产中划分生产资料时,应当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应尽量满足个人的职业或专业需要,以充分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割的对象按照实际需要和受益利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享方按照公平原则按照离婚时的实际价值补偿另一方。
4.权利不应被滥用的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损坏或者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性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