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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来源:www.cqcjls.com 发布时间:2025-02-21 返回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若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有明确的法律途径可以寻求救济,具体方法如下:
  一、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时限:
  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
  申请对象:
  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所需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审查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二、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时限:
  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仍然不服,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通常为15日内,但需注意具体法律法规或当地司法实践可能有细微差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对象: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所需材料:
  起诉状、工伤认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若有)、身份证明、相关证据等材料。
  审理过程:
  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注意事项
  选择权: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劳动者为了节省时间,可以选择不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
  证据准备:
  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申请主体都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遵守程序:
  应严格遵守法定的申请期限和程序要求,否则可能影响申请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当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过程中,务必注意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并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