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中,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原则和方法:
一、固定收入计算标准
实际减少收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收入减少证明等证据。
举证责任
若受害人无法证明其固定收入或收入未减少(如用人单位未扣减工资),则无法主张误工费。
二、无固定收入计算标准
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参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行业平均工资
若无法证明最近三年收入,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误工时间确定
医疗证明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一般至定残日前一天(持续误工情形)。
特殊情形
如伤残治疗需持续误工,结合定残日计算误工期限。
四、年龄影响
无年龄限制
误工费计算不以年龄为标准,只要受害人有劳动能力且收入减少即可主张。
老年人举证
超过60岁的受害人需证明其实际劳动收入(如返聘、务农),法院可支持误工费。
五、法律依据
《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总结:误工费需结合收入状况、误工时间及举证情况综合确定,无固定收入者按行业或地区标准计算,年龄不影响赔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