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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侵权要如何进行认定

来源:www.cqcjls.com 发布时间:2021-04-30 返回
在不动产相关法律中,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那么,如何认定相邻侵权呢?在档光,关于侵权的标准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基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另一种是严寒天气的日照时间。

1、相邻照明和通风构成侵权的标准并承担举证责任

目前,在审判实践中,对档光,的侵权标准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以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为标准,另一种是严寒天气的日照时间。在我看来,相邻建筑物是否构成对档光和通风的侵犯是一个高度专业的问题。如果要求法官在现场测量日照时间或者等到严寒的日子来判定是否构成对邻近通风和档光的侵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必须收集的证据不一致,因此,对于这类案件,除了少数违章建筑可以凭正常人的判断能力直观地判定构成侵害外,一般应以专业机构提供的科学鉴定结论作为判定是否侵权的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此外,根据“权利保护第一”的原则,后建建筑不应有权主张现有建筑的档光,因为它应预见到建筑时可能造成档光的后果,即“自愿冒险”。

2.厢楼有通风或档光问题吗

至于厢楼,是否存在档光问题,有观点认为厢楼不存在档光问题,因为厢楼阳光与主体建筑存在差距,厢楼规范在建设部建筑设计规范中没有规定(据了解,很多地方相关部门并没有在厢楼)中对通风挡光问题进行评价,所以厢楼,不存在档光问题,房地产的相邻关系并没有定义一定是南北相邻。邻近的东部和西部(厢楼)也有通风、档光和视觉方面的问题。只要该建筑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超出相邻建筑业主的承受能力,就应当认定为侵权。如果有关部门不确定厢楼,的通风档光,他们可以通过确定侵权建筑物的存在导致邻近建筑物的价值降低来间接确认侵权事实的存在。

3.档光的合法建筑(有规划许可的建筑)是否构成侵权问题

在审判实践中,有观点认为档光的合法建筑不构成侵权,即使侵犯了邻居的合法权益,侵权建筑的所有人也不应承担责任。合法建设导致侵权,说明规划单位存在违反法规规划的问题,原告应向规划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档光的法制建设也应该构成民事侵权。有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只能证明该建筑物本身合法,但不能证明该建筑物不影响原告居住的房屋。是否为档光应以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申请和诉因的选择是当事人的权利。原告根据案由选择性原则,选择相邻房产所有人以相邻通风采光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原告以规划部门为被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